金寨县悠然南山项目
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
项目名称:金寨县悠然南山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项目地址:金寨县船板冲路与灵山寺路交叉口
项目建设单位:金寨联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之要求: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金寨县悠然南山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主要调整内容:
1.原规划26#住宅由原18层调整为15层,建筑面积减少1395.12㎡;
2.小区东南角原停车场位置新建S6#二层商业楼,建筑面积为1232.38㎡(基底面积616.19㎡);
3.小区东南角原停车场位置原有停车位35个(其中小区围墙外17个,小区围墙内18个),经调整,将该区域31个停车位调整至1-3号住宅楼南侧,4个停车位调整至商业楼S3-S6#楼外侧。
4.规划调整指标变化:容积率不变,仍为1.6;建筑密度由19.46%调整为19.9%,满足设计条件不超过20%的要求;绿地率因前期规划阶段留有富余,调整后绿地率指标为40.05% ,满足设计条件不低于40%的要求;地面机动车位216个保持不变,地下机动车位由1951个调整为1962个,非机动车位数量由2096个调整为2145个,车位配建数量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5.本次规划调整因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增加,本项目配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5.67%,超出原规划设计条件不大于5%的要求。经县规委会研究,本项目开发企业须依法办理局部用地改变用途批准手续,按照批准改变时新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公示地点:
1.金寨政府网:
http://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59668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187221
2.项目施工现场、售楼部展厅
三、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9日,共7个工作日。
四、反馈方式: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书面反馈,请致件金寨县梅山镇江店新城区桂花苑南门城乡规划服务中心社会投资规划股,邮编:237300。
2.网络反馈,请发送邮件至我中心批前公示意见反馈信箱(1942136449@qq.com)。
五、有效反馈意见的认定
1.应说明反馈意见所针对的公示事项;
2.应说明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3.应提供反馈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4.应说明反馈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5.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方式反馈意见。
六、监督电话:0564-2716309(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注:意见反馈提交时间不应超过反馈期限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不予参考。
附:总平面对比图、实景融合鸟瞰效果对比图、经济技术指标对比表、26#楼层数调整图、新增6#商业单体立面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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