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金寨县国资委华泰圣达菲等3辆公务车转让
标的编号
车牌号及车辆型号
购置日期
行驶里程(万公里)
评估价值(元)
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元)
车辆所属单位
标的一:
皖N40049现代圣达菲SDH6453FA
2007.09
27.54
11028
11028
5000
金寨县古碑镇政府
标的二:
皖N44759普桑SVW7180CEL
2005.07
32.64
5584
5584
3000
金寨县交通局
标的三:
皖N04456猎豹CFA6470H
2004.01
22.36
9396
9396
5000
金寨县交通局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本次转让行为已经安徽省金寨县国资委备案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安徽公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报告书编号
皖信评[2014]042号 皖信评[2014]043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金寨县国资委
评估基准日
2014-08-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见标的物概况评估价栏
挂牌价格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受让;
2、 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10月13日--止)。
1、报名登记时间:2014年 9月 25日至2014年10 月13 日17:30时止;
2、自由报价期间:2014年 9月25 日至2014年 10月14 日9:30时止;
3、限时报价期间:2014年 10月14 日9:30时开始。
特别事项说明
1、
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移交,标的行驶里程以实际数值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车辆,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和瑕疵担保责任,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2、
标的一车辆年审至2014年9月保险未见,标的二车辆年审至2014年7月保险未见,标的三车辆年审至2012年1月保险未见;
3、
转让标的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其办理,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含补办证件、更换牌号费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需补办)、车船税(如需补交)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
如车辆年审逾期未办理的,需要补办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过户之前的违章处理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5、
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金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置车辆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皖信评[2014]042号》和《皖信评[2014]043号》;
6、
本次转让标的车辆可分别受让。
其他说明
1、 标的一现场勘察电话与车辆停放地——罗主任:18225872986(金寨县文广新局地下车库);
2、 标的二现场勘察电话与车辆停放地——高主任:0564-7062038、13505648258(金寨县交通局院内);
3、 标的三现场勘察电话与车辆停放地——高主任:0564-7062038、13505648258(金寨县开发区汽修厂)。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金寨在线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