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保持打击商标侵权的高压态势,坚持商标案件有诉必查,有效打击侵犯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1月5日,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金寨县某电子商务服务部进行检查,现场查获9盒涉嫌侵犯好维股份有限公司“好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牙膏,经商标持有人好维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人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鉴定,该批牙膏为侵犯“好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2024年3月8日,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没收侵权商品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营商环境作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