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美家庭推选条件:1.候选家庭成员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奋进新征程。
2.候选家庭成员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家庭,如: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携手共同奋进的家庭;在冬奥会、亚运会、大运会等体育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家风家教优良的家庭;在疫情防控和防汛抗震救灾中舍小家为大家、齐心协力守望相助的家庭;在开展留守流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中,用心用情、温暖陪伴守护的家庭。
3.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孝老爱亲、夫妻和睦、书香传家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移风易俗、绿色低碳、清正廉洁文明风尚,倡扬新型婚育文化的优秀家庭。
(二)最美婆媳推选条件:家风纯正,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好学上进,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热心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婆媳间彼此尊重、理解、包容,善于沟通,互敬互爱,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家庭关系融洽和睦,在村(社区)邻里中口碑好。
已经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平安家庭”示范户等表彰的家庭以及已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好婆婆”“好媳妇”的个人不再推荐。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最美家庭”“最美婆媳”: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6.有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家庭暴力事件;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8.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