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现将我县第二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示如下。
1.以上机构系经县行政审批局批准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账户已设立,通过风险保证金或银行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流程监管,具有一定风险保障。
2.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同时,请家长朋友主动要求将费用缴入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不得通过微信、支付宝或现金方式缴入其他账户。
3.“双减”政策及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禁止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及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超前超标培训。”
4.非学科类机构及托管机构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
5.家长可以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验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类和非学科类)的资质、师资、课程、场地等信息,实现线上选课购课、合同签订、缴费销课等。
6.监督电话:
县教育局:
0564-7065331(学科类培训机构);
县文旅体育局:
0564-7356072(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
0564-7356213(体育类培训机构);
县科商经信局:
0564-7062177(科技类培训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0564- 7062925(托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