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2023年度全市医疗保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2023年全国、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过去一年全市医保工作成效,分享交流经验成果,全面安排部署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记者从会上获悉,过去一年,全市医保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苦干、担当尽责,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统筹加快医保治理现代化、服务均等化、行政法治化,全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2年全市医保基金运行平稳有序,全年医保基金总收入63.12亿元(城乡居民医保43.93亿元,职工医保19.19亿元),总支出44.9亿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3.35亿元,预计可支付41个月;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市参保率118%,超过省定标准95%,其中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参保为930元(其个人参保320元/人、政府补贴610元/人),基本实现了“全民参保、应保尽保”;落地执行1-7批国家集采药品,共294个品种,平均降幅52.17%,为医疗机构和患者节约采购金额约3.6亿元;医保基金盘子进一步扩大,购买能力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保障参保群众医保权益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不仅如此,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基金适用管理考核办法,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共管账户管理机制,2022年,各县区医共体包干总额33.95亿元,市内就诊人次占比逐步增高,次均住院费用同比降低,患者就医复负担也逐步减轻,“政府得民心、医院的发展、群众得实惠”的良好社会效益初步显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医保系统将坚持改革和管理双轮驱动,确保改革力度不减、管理提质增效、最大程度发挥有限医保基金的保障效能;深入落实党的建设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推进“清廉医保”建设,持续提升医保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在全市医保系统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保持医保干部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推动我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团队力量。
会上,市医保局对2022年度医疗保障信访工作、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化建设等六个方面工作突出的县区及医疗机构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