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模范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及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模范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及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组办〔2021〕20号)文件精神,现将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的拟表彰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2日止。
公示期间,对拟表彰对象如有异议,可来电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564-3355996。
附件:安徽省模范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及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安徽省模范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及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安徽省模范退役军人(6名)
1.华中汉,男,转业军官,六安市纪委监委案件督查管理室主任、三级调研员;
2.黄 勇,男,政府安排工作士官,六安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发展中心技术员;
3.刘 毅,男,政府安排工作义务兵,六安市金安区毛坦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4.杜应流,男,自主就业军士,安徽应流机电集团委员会党委书记;
5.朱思春,男,政府安排工作军士,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所长;
6.王琼峰,男,自主就业义务兵,六安索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安徽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4个)
1.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霍邱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3.六安市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
4.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安徽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5名)
1.张 乔,男,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2.朱 军,男,皖西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
3.代方元,男,舒城县城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
4.潘孝涛,男,叶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
5.姚家红,男,安徽裕安盛平村镇银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