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砺剑行动”开展以来,为全面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县公安局梅山派出所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线索,大力收集相关信息,于1月16日成功破获一起涉嫌卖淫嫖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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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晚,梅山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梅山镇老城区一宾馆门口发生斗殴。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现场围观群众较多,且双方争吵不休,民警果断将双方劝开,稳定双方情绪,及时控制事态。经调查得知,冯某(女)因住店和宾馆老板李某发生纠纷,并殴打了李某80岁的母亲叶某。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冯某言辞闪烁,急于认错,着急想走,似乎有所隐瞒。经验丰富的民警发现此事不简单,必定有蹊跷。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面对民警的深入询问,冯某很快紧张起来,最终据实交代了自己卖淫的全过程。目前,冯某及嫖客童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不要图一时之快而触碰法律的底线;足浴店及宾馆负责人更要遵纪守法,合规经营,切莫被一时的蝇头小利所诱惑而失去本心,最终导致家庭破裂,身陷囹圄。
来源:金寨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