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明天起,金寨梅山、江店供水、停车有变动!

  • No。
楼主回复
  • 阅读:1565
  • 回复:0
  • 发表于:2021/12/1 11:22:10
  • 来自:安徽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金寨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发改[2021] 239号



关于调整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
金寨金叶供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供水价格的申请》(金供水[2020] 50号)收悉。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广泛调研、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基础上,经2021年10月29日县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调整我县城区供水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区供水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用户继续实行1:1.5:3阶梯水价制度。第一 -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水量25立方米及以下,水价1.55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水量25-30立方米(含30立方米),水价2.33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水量30立方米以上,水价4.6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水价格。城镇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引导高耗水业和用水大户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第一档定额水量,水价1.80元/立方米;第二档超定额用水50%(不含)以内的部分,水价3.60元/立方米;第三档超定额用水50%以上的部分,水价7.20元/立方米。
3、特种用水价格。水价3.30/立方米。
以上水价均含水资源费0.12元/立方米,不得另行收取。
二、执行相关规定
1、居民生活用水计量周期、新増人口水量的调增、新装“一户一表”用户计量周期、低收入群体优惠等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2、供水企业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提高供水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本次价格调整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2021年11月5日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城区道路停车
金寨县县城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城区非道路停车
金寨县县城非道路停车场收费标准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医院停车场
金寨县公办医疗机构停车场收费标准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景区停车场
金寨县旅游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来源:金寨县发改委

 
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