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公安履职尽责,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生态安全和物种安全。
2021年2月3日,天堂寨派出所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时,在辖区一菜市场冷库内发现野生动物死体白冠长尾雉、猪獾、小麂、华南兔等。民警立即开展侦查,通过调取相关资料和走访查证,这些野生动物系张某收购后,暂存在该菜市场冷库内。
经调查证实,2021年2月2日,张某在天堂寨派出所辖区某农贸市场附近从陈某处收购了野生动物死体3只猪獾、1只白冠长尾雉、1只华南兔,这5只野生动物是陈某猎捕所得。同日张某又通过他人介绍,从黄某处收购了野生动物死体1只小麂、1只野猪,这2只野生动物系黄某猎捕所得。经依法鉴定,张某收购的野生动物中,白冠长尾雉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版)一级,猪獾、小麂、华南兔属于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
陈某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2021年9月被金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张某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2021年9月被金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黄某因犯非法狩猎罪,2021年9月被金寨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来源:金寨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