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速看!金寨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来了

  • 清风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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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9/8 15:33:15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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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和部分幼儿园开展课后服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是帮助学生家长解决难以按时接孩子放学问题的重要举措,是“顺民意、暖民心”的民生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事项。各乡镇(开发区)、有关单位、学校要从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中小学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要出发,充分认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现实意义,切实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将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目标任务

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课后服务工作全覆盖和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的目标,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时间和层次的需求。


三、实施原则

坚持城乡同步、因地制宜、学生自愿的原则,以需求为依据,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一)坚持公益普惠,加强有效监管。坚持公益导向,不结余、不营利。同时,对原建档立卡户、孤残和低保户儿童可适当减免服务费用。


(二)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三)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学校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学校公告公示栏、校园网、各类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为学生和家长选择提供便利,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四、对象、时间、内容和程序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籍在校学生。重点保障上班族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2小时(包括午间和下午放学后,不含正常午休时间),结束时间不早于17:30。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可提供周末(最多1天)和暑假(最多6周,共30个工作日)托管服务。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三)培训内容。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娱乐游戏等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以上以课外阅读、作业练习、兴趣小组、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学生自主作业、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为主。


高中阶段:课后服务的内容以学法指导、课外阅读、社团活动和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缺补差为主。


幼儿园阶段:以托管照护、自主游戏、绘本阅读、艺体活动为主,不得开展“小学化”内容和形式的教学活动。


(四)服务形式。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分为“托管服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托管服务由中小学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个性化课程”可委托经县教育局审核的有资质的县内体育、艺术和科技类培训机构和有资质特长的人员,对有需要的学生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等服务。


(五)服务流程。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育人活动。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制订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五、经费来源与管理

中小学课后服务相关经费由县政府统筹解决,采取政府补贴和根据实际情况向学生家长收取一定费用的方式予以保障。中小学幼儿园班级人数在15人以下的学校,按照开设班级数,每班每节课补助30元。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按照不高于2/课时·生的标准(不得超过400/学期·生)收取课后服务费,参加“个性化课程”的学生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不高于3/课时·生的标准(不含耗材费,不得超过600/学期·生)缴纳,由学校与第三方培训机构(或学校外聘人员)据实结算。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规格、价格等,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购买,周末和暑期托管服务收费参照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学校要将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定固定公示牌(栏)予以公示。课后服务费每学期只能收取1次,单独建账,专款专用。由学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在同一直属学校内统筹使用,给予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课后服务工作领导组,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领导机制。具体实施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行。


(二)加强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完善校园及学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消除校园消防、治安、活动场所、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疫情等方面安全隐患,积极协调消除校园周边交通等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师生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学校要充分挖掘本校师资的潜力,充分发挥本校教师的专业和爱好特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后个性化课程。在校内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邀请区域内优秀教师、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到校开展课后服务,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力和吸引力。


(四)加强指导监督。各校要建立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县教育局要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并通过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等方式落实对课后服务的过程性监管;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学期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建立监管工作台账;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要求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注重宣传引导。要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积极传播科学的课外育人观念,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亲子关系、家庭关系,提升课后家庭看护、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家委会、家长学校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使家校共育发挥更好的作用。要运用新闻媒体等手段建立交流展示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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